警方向保安局長建議禁香港民族黨運作 當局准申述期延長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7/31 19:23

最後更新: 2018/07/31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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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向保安局長建議禁香港民族黨運作,當局准申述期延長至49天。(資料圖片)

保安局按警方建議,擬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香港民族黨其後向政府當局提出5項要求,當中包括助理社團主任交出對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監視或觀察記錄等,又要求延長申述限期。保安局今日(31日)發表聲明,決定將申述期延長至49天。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香港民族黨召集人的代表律師於上周致函保安局,要求延長該黨根據《社團條例》第8(3)條作出書面申述的21天期限,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經考慮後,決定將申述期延長至49天,即香港民族黨須於今年9月4日或之前作出申述,當局亦已將相關決定通知香港民族黨召集人的代表律師。